1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1.1 一级资质标准
1.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1.1.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5 人,其中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0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冶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冶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0 人,且冶金工程(或金属冶炼或金属材料或焦化或耐火材料或建筑材料)、结构、电气、给排水、动力、暖通、测量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0 人。
1.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11 类中的 3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年产 100 万吨以上炼钢或连铸工程(或单座容量 120 吨以上转炉或 90 吨以上电炉);
(2)年产 80 万吨以上的轧钢工程;
(3)年产 100 万吨以上炼铁工程(或单座容积 1200立方米以上高炉)或烧结机使用面积 180 平方米以上烧结工程;
(4)年产 90 万吨以上炼焦工程(焦炉炭化室高度6 米以上);
(5)小时制氧 10000 立方米以上制氧工程;
(6)年产 30 万吨以上氧化铝加工工程;
(7)年产 15 万吨以上铝或 10 万吨以上铜、铅、锌或 2 万吨以上镍等有色金属冶炼、电解工程;
(8)年产 5 万吨以上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或生产 5000吨以上金属箔材工程;
(9)日产 2000 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
(10)日产 2500 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预热器系统或水泥烧成系统工程;
(11)日熔量 400 吨以上浮法玻璃工程或年产 75万吨以上水泥粉磨工程。
2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2.1 一级资质标准
2.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2.1.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9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0 人。
1.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 25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18-24 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2 ) 高 度 100 米 以 上 的 构 筑 物 工 程 1 项 或 高 度80-100 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3)建筑面积 3 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建筑面积 2 万-3 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30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36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 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 30-36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 2 项。
3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3.1 一级资质标准
3.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3.1.2 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0 人。
3.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7 类中的 4 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 1 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城市主干道 25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次干道以上道路面积 150 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广场硬质铺装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上;
(2)累计修建城市桥梁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单跨 40 米以上的城市桥梁 3 座;
(3)累计修建直径 1 米以上的排水管道(含净宽 1米以上方沟)工程 2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 0.6米以上供水、中水管道工程 2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 0.3 米以上的中压燃气管道工程 2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 0.5 米以上的热力管道工程 20 公里以上;
(4)修建 8 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 10 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 2 项;或修建 20 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10 万吨/日以上的排水泵站 4 座;
(5)修建 500 吨/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 项;
(6)累计修建断面 20 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隧道工程3 公里以上;
(7)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项目 2 项。
3.1.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 3 项中的 2 项机械设备:
(1)摊铺宽度 8 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 2 台;
(2)100 千瓦以上平地机 2 台;
(3)直径 1.2 米以上顶管设备 2 台。
4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4.1 一级资质标准
4.1.1 企业资产
(1)净资产 3000 万元以上。
(2)厂房面积不少于 30000 平方米。
4.1.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结构、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0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50 人。
4.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2 类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钢结构高度 80 米以上;
(2)钢结构单跨 30 米以上;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 70 米以上;
(4)单体钢结构建筑面积 3 万平方米以上;
(5)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重量 5000 吨以上。
4.1.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切割设备(多头切割机或数控切割机或仿型切割机或等离子切割机或相贯切割机等)3 台;
(2)制孔设备(三维数控钻床或平面数控钻床或50mm 以上摇臂钻床等)3 台;
(3)端面铣切或锁口机不少于 2 台;
(4)超声波探伤仪、漆膜测厚仪(干湿膜)等质量检测设备齐全。
5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5.1 一级资质标准
5.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5.1.2 企业主要人员
(1)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6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岩土、机械、测量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桩机操作工、电工、焊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5.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25 层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 100 米以上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深度超过 18 米或深度超过 8 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 3000 千牛以上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超过 12 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6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6.1 一级资质标准
6.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500 万元以上。
6.1.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6.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1500 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 2 项,工程质量合格。
7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7.1 一级资质标准
7.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7.1.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0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电工、管道工、通风工、焊工、起重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50 人。
7.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1500 万元以上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2 项,工程质量合格。
冀公网安备 130404020004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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