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知识考试的
通 知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
<<安全生产法>>(修订稿)已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并将于2014年12月1日实施,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法知识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为集团公司所有在岗职工。
二、本次考试由集团公司统一命题,本人答卷、各单位组织阅卷、登统成绩,并由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判卷。(试题附后)
三、考试时间由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进行安排,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四、考试结束后各单位要将考试情况报集团公司。
特此通知
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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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公网安备 130404020004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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